◆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量(万股) 融劵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
2025-10-29 6003.06 3480.99 0.31 22.62 0.14
2025-10-28 6168.53 2864.35 0.17 11.89 0.02
2025-10-27 5941.20 3550.52 0.20 13.31 0.02
2025-10-24 5117.95 929.56 0.18 10.68 0
2025-10-23 4612.65 441.63 0.18 10.73 0.04
2025-10-22 4401.78 358.24 0.18 10.62 0.05
2025-10-21 4221.97 776.07 0.17 10.23 0
2025-10-20 3694.85 190.84 0.19 11.37 0
2025-10-17 3871.86 495.59 0.21 12.36 0.04
2025-10-16 3571.40 462.10 0.17 10.38 0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5-09-30 1 其他 6 9872.16 59.832
2 基金 19 653.25 3.959
3 QFII 1 238.07 1.443
4 社保 1 220.00 1.333
2025-06-30 1 基金 259 1310.08 39.458
2 QFII 1 191.97 5.782
3 其他 2 179.24 5.399
4 社保 1 100.00 3.012
2025-03-31 1 基金 12 627.80 18.908
2 其他 1 51.72 1.558
2024-12-31 1 基金 1967 603.82 19.348
2 其他 4 68.19 2.185
2024-09-30 1 其他 2 90.65 2.905
2 上市公司 2 48.13 1.542
3 基金 19 32.18 1.031
4 QFII 1 29.00 0.929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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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2-09-29 处罚类型 警告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志泽科技受到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201911004377-01)
发文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 来源 深圳交易所
处罚对象 深圳市志泽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2-09-29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绿联科技受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行政处罚(深市监华罚字[2020]稽114号)
发文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 来源 深圳交易所
处罚对象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2-09-29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绿联科技受到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华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深市质华市监罚字[2019]00032号)
发文单位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华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 深圳交易所
处罚对象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志泽科技受到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20191100437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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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交易所2022-09-29

处罚对象:

深圳市志泽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4日,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出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1004377-01),志泽科技2019年5月17日至2019年12月24日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于2020年2月24日前改正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绿联科技受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行政处罚(深市监华罚字[2020]稽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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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交易所2022-09-29

处罚对象: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9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监华罚字[2020]稽114号),发行人生产销售的PB132绿联移动电源(20000mAh)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涉案产品货值31,255元,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发行人停止生产、销售涉案产品,并没收违法所得2,099.16元、罚款93,765.00元

绿联科技受到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华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深市质华市监罚字[2019]000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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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交易所2022-09-29

处罚对象: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9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华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质华市监罚字[2019]00032号),发行人因未及时修改店铺宣传页,导致发行人销售商品标示价格和结算价格不一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属于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考虑到发行人无主观故意,价格违法行为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已自行整改价格违法行为,积极配合调查,从轻处罚能起到纠正违法行为和教育经营者自觉守法的作用,故没收违法所得3,145.20元、处违法所得一倍罚款3,145.20元,发行人已缴纳了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