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量(万股) 融劵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
2025-08-05 64001.90 5982.72 7.18 191.13 0
2025-08-04 63301.40 4088.67 7.18 190.70 0
2025-08-01 63324.72 5035.11 7.18 191.13 0
2025-07-31 64160.33 6017.40 7.18 191.13 0
2025-07-30 67061.89 9762.17 7.30 197.47 0.09
2025-07-29 66641.43 10321.85 7.35 204.70 0.22
2025-07-28 67533.16 9848.41 7.14 199.78 0.04
2025-07-25 68894.52 12201.22 7.19 201.68 0.55
2025-07-24 71082.49 14635.79 6.89 195.40 0
2025-07-23 72410.53 18744.26 6.92 195.84 0.16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5-06-30 1 基金 3 16.59 0.054
2025-03-31 1 其他 2 9156.67 29.889
2 社保 2 730.00 2.383
3 基金 7 559.80 1.827
2024-12-31 1 其他 4 8481.10 27.677
2 基金 91 913.50 2.981
3 社保 1 600.00 1.958
2024-09-30 1 其他 3 8573.05 27.697
2 基金 9 699.17 2.259
3 社保 1 600.00 1.938
2024-06-30 1 其他 7 8817.47 28.486
2 基金 136 1567.21 5.063
3 社保 2 1134.99 3.667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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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50604 20.65 20.65 0 9.70 200.31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水上公园东路证券营业部

20250603 20.48 20.48 0 19.48 398.95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太平街证券营业部

20220330 32.92 33.58 -1.97 7.59 249.86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阳环城北路证券营业部

20220330 32.92 33.58 -1.97 16.98 558.98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义解放南街证券营业部

20220325 27.00 33.58 -19.59 11.16 301.24

买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珠池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奉公路证券营业部

20220318 28.05 35.14 -20.18 21.49 602.79

买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珠池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珠池路证券营业部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2-04-14 处罚类型 通报批评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关于对深圳市微明恒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发文单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来源 深圳交易所
处罚对象 深圳市微明恒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市微明恒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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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交易所2022-04-14

处罚对象:

深圳市微明恒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市微明恒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深圳市微明恒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
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
公司),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
经查明, 深圳市微明恒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明
恒远)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微明恒远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通过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联)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
示,截至 2021 年 4 月 12 日, 其通过所管理私募证券产品持有上
海钢联 9,546,600 股股份,占上海钢联总股本的 5%。
根据上海钢联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承诺未来 6 个月不减持公司股票以及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致
歉公告》及向本所提交的材料, 微明恒远管理的产品自 2021 年 4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1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买入上
海钢联股票 195.34 万股,交易金额为 11,896.43 万元,累计卖出
上海钢联股票 62 万股,交易金额为 2,562.14 万元,构成《证券
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微明恒远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3.1 条的规定。
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2.4 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
准》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 本所作出
如下处分决定:
对深圳市微明恒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深圳市微明恒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和
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