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量(万股) 融劵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
2025-10-30 97617.72 7432.96 19.00 700.15 3.12
2025-10-29 99963.81 22815.20 21.49 801.58 6.40
2025-10-28 94601.73 10061.33 17.61 640.30 4.62
2025-10-27 95673.94 14895.09 14.51 515.11 1.33
2025-10-24 90583.17 6488.46 14.91 515.89 1.63
2025-10-23 95181.28 6910.22 14.91 491.43 1.96
2025-10-22 94271.98 4625.38 13.93 466.75 0
2025-10-21 93643.16 5893.49 16.40 556.71 0.25
2025-10-20 93202.42 6054.89 16.52 555.16 0.78
2025-10-17 92541.64 6042.28 17.69 587.57 1.06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5-09-30 1 其他 5 7692.24 10.447
2 基金 43 5888.45 7.997
2025-06-30 1 基金 494 15394.17 20.988
2 其他 7 5923.61 8.076
2025-03-31 1 基金 64 8600.31 11.811
2 其他 4 7103.27 9.755
2024-12-31 1 基金 437 13942.78 19.148
2 其他 14 7578.31 10.407
2024-09-30 1 基金 41 9402.44 12.912
2 其他 4 7673.16 10.538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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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50905 29.85 29.85 0 12.13 362.08

买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红枫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机构专用

20250905 29.85 29.85 0 9.70 289.55

买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卖方:机构专用

20250728 35.20 29.25 20.34 34.08 1199.62

买方: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卖方: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20250630 28.68 28.68 0 7.00 200.76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250612 27.31 27.31 0 50.00 1365.50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机构专用

20250528 27.51 27.51 0 7.30 200.82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0-11-17 处罚类型 通报批评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关于对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发文单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来源 深圳交易所
处罚对象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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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交易所2020-11-17

处罚对象: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 — 
 
 
 
 
关于对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东荆河路1号。 
 
经查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龙股份”)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9年5月28日,鼎龙股份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
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拟以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回购鼎龙股份
的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2亿元,回购价格
不超过14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0年5月30日,鼎龙股份披露《关
于第二期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截至
2020年5月28日,回购实施期限已届满,鼎龙股份累计回购股
份94万股,实际回购总成交金额为976.93万元。鼎龙股份实际
回购金额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最低回购金额差异9,023.07万元,
 
— 2 — 
差异比例达90.23%,未完成回购计划。 
鼎龙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和《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第四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8年11月修订)》第16.2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12.4条和《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
三十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
处分决定: 
对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
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