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 收盘价 | 涨跌幅 | 限售股 (万股) |
非限售股 (万股) |
可出借股份 (万股) |
出借余量 (万股) |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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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 序号 | 机构类型 | 持股家数 | 持股数量(万股) | 占流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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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 1 | 其他 | 7 | 15459.94 | 28.734 |
2024-12-31 | 1 | 其他 | 7 | 15451.10 | 28.717 |
2 | 基金 | 11 | 53.11 | 0.099 | |
2024-09-30 | 1 | 其他 | 6 | 16372.57 | 30.430 |
2024-06-30 | 1 | 其他 | 6 | 15755.91 | 29.284 |
2 | 基金 | 18 | 657.70 | 1.222 | |
2024-03-31 | 1 | 其他 | 5 | 15876.13 | 29.524 |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类型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仓金额(万元) | 占流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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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 价格(元) | 当日收盘 | 溢价率 | 成交量(万股) | 成交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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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 4.30 | 4.33 | -0.69 | 230.00 | 989.00 |
买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人民南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 | |||||
20230804 | 4.47 | 4.70 | -4.89 | 200.00 | 894.00 |
买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三环中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 |||||
20230803 | 4.56 | 4.80 | -5.00 | 200.00 | 912.00 |
买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三环中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 |||||
20230802 | 4.61 | 4.85 | -4.95 | 150.00 | 691.50 |
买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三环中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 |||||
20230801 | 4.62 | 4.86 | -4.94 | 151.41 | 699.51 |
买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三环中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 |||||
20230731 | 4.61 | 4.85 | -4.95 | 200.00 | 922.00 |
买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三环中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 2020-12-03 | 处罚类型 | 处罚决定 | 具体内容 | 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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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
发文单位 | 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来源 | 证券时报 | ||
处罚对象 | 宜昌市欣龙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x来源:证券时报2020-12-03
宜昌市欣龙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2020-089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12月1日,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子公司宜昌市欣龙卫生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欣龙卫 材”)收到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1月30日作出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都市监处字[2020]118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经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确认,宜昌欣龙卫材在疫情防控期 间,多次大幅度提高熔喷布的销售价格,情节较重。根据《价格法》 第四十条第一款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 (三)项之规定,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宜昌欣龙卫材改正 违法行为,处罚款 3000000.00 元。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1、针对本次行政处罚决定,宜昌欣龙卫材接受宜都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的处罚决定。 2、公司将认真总结本次受到行政处罚的深刻教训,从严加强对 子公司的管理,引以为戒,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1 3、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将切实提高思想站位,积极承担社会责 任。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宜昌欣龙卫材本次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事项未触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七)项至第(九) 项规定及《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 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2、本次罚款将计入当期损益,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将减少3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本次行政处罚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造成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都市监处字[2020]118号)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2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