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量(万股) 融劵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
2024-04-25 14111.94 277.32 216.30 889.00 0.94
2024-04-24 14246.67 534.14 218.58 898.37 15.29
2024-04-23 13925.52 444.13 203.93 844.28 3.96
2024-04-22 13816.09 450.05 200.76 847.22 16.20
2024-04-19 13588.12 265.79 197.19 849.90 11.97
2024-04-18 13898.05 234.66 188.78 798.55 4.72
2024-04-17 14056.32 317.57 191.76 805.40 8.82
2024-04-16 14084.86 343.03 184.56 762.24 2.93
2024-04-15 14039.21 561.90 194.43 814.67 6.79
2024-04-12 13886.24 217.48 197.25 836.35 1.92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4-03-31 1 基金 1 12.29 0.005
2023-12-31 1 其他 8 94105.93 41.946
2 基金 105 6283.25 2.801
2023-09-30 1 其他 5 94289.05 42.028
2 基金 5 2842.70 1.267
2023-06-30 1 其他 5 94408.98 42.081
2 基金 70 2917.06 1.300
3 上市公司 1 1291.02 0.575
2023-03-31 1 其他 5 94780.90 43.962
2 上市公司 1 1027.55 0.477
3 基金 1 757.69 0.351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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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3-04-20 5.57 5.57 0 500.00 2785.00

买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2023-04-20 5.57 5.57 0 375.00 2088.75

买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2022-11-30 6.11 6.11 0 119.58 730.63

买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卖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2022-11-04 5.75 5.75 0 500.00 2875.00

买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华一路证券营业部

2022-09-22 6.21 6.21 0 400.00 2484.00

买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华一路证券营业部

2022-08-25 6.72 6.72 0 119.58 803.58

买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3-04-25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受到重庆市渝北区应急管理局处罚((渝北)应急罚[2021]12号)
发文单位 重庆市渝北区应急管理局 来源 上海交易所
处罚对象 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0-10-17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方大特钢关于公司被移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公告
发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来源 上海交易所
处罚对象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19-11-08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方大特钢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发文单位 南昌市应急管理局 来源 上海交易所
处罚对象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19-09-13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方大特钢关于被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公告
发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来源 上海交易所
处罚对象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受到重庆市渝北区应急管理局处罚((渝北)应急罚[202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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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交易所2023-04-25

处罚对象:

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

根据重庆市渝北区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10月8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北)应急罚﹝2021﹞12号)。2021年7月22日,重庆红岩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机械伤害事故被重庆市渝北区应急管理局认定为重庆红岩安全监管不到位,未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所导致,重庆市渝北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对重庆红岩作出罚款31万元的行政处罚。

方大特钢关于公司被移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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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交易所2020-10-17

处罚对象: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0-060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移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9 月 16 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
大特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证券日报披露《方大特钢关于被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公告》。
    2020 年 10 月 1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调查统计司《关于将 30 家
企业移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函》(应急调统[2020]24 号)显示,
根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
号)的规定,经审核,将 30 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移出安全生产失信联
合惩戒“黑名单”(以下简称“移出名单”)。
    经核查,移出名单中包括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7 日
                                    1

方大特钢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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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交易所2019-11-08

处罚对象: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9-093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11 月 6 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
或“公司”)收到南昌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洪)应急罚
[2019]01 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5 月 29 日 16 时 23 分,方大特钢炼铁厂二号高炉煤气上升管发生
爆裂事故,事故造成 6 人死亡,4 人受伤,导致较大亡人事故。(以下简称“本
次事故”)
     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披露《关于被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
单”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公司被纳入“2019 年第二
批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单位及人员名单”。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情况
     本次事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
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十五条第七款的规定,决定给予方大特钢人民币 1,000,000
元的行政处罚。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缴至规定的银行账户,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
数额的 3%加处罚款。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 2724 万余元,涉及遇难人
员的善后工作和伤者的医疗救治工作全部完成。公司收到南昌市应急管理局下发
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将及时缴清罚款,该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本年度的利润影
                                    1
响较小;
    (二)事故发生后,公司深刻汲取教训,全面落实并加强各级安全管理,进
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自查及第三方机构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
整改。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三)公司被纳入联合惩戒名单后,将对重大项目申报、依法取得政府性资
金支持、评级授信、信贷融资等方面造成一定影响,截至目前,公司银行信贷保
持正常流转,应急管理部门将加强对公司的巡查力度,保障公司安全生产。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8日
                                  2

方大特钢关于被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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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交易所2019-09-13

处罚对象: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9-080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发布公告(2019 年第 18 号),根据《对
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 号)
的规定,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纳入“2019 年第
二批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单位及人员名单”(以下简称“名单”)。
公司 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5 月,共发生 3 起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
其中一起为较大事故。
    公司被纳入名单后将对重大项目申报、依法取得政府性资金支持、评级授
信、信贷融资等方面造成一定影响,但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影响不大。
    公司将充分吸取教训,持续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6 日
                                    1